2.1项目概况:本项目在现有的双氧水装置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将双氧水装置现采用的蒽醌法固定床酸碱交替生产工艺改造为蒽醌法固定床全酸性生产工艺,提高双氧水装置的安全性能。
2.1.1 工艺技术:工作液与氢气在氢化塔内进行氢化反应,得到氢化液,氢化液与空气在氧化塔内进行氧化反应,溶液中的氢蒽醌恢复成原来的蒽醌,同时生成过氧化氢。用纯水萃取含有过氧化氢的工作液,得到过氧化氢水溶液。过氧化氢水溶液经重芳烃净化处理即可得到浓度为27.5%的双氧水。
2.1.2 主要新增设备:氧化塔、聚结分离器、真空机组、膨胀发电机组等。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不分标段:
2.2.1招标内容:
双氧水装置全酸性工艺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包含但并不限于
全酸性工艺技术研究:研究双氧水全酸性工艺参数控制、反应条件、工作液的酸度、工作液的配比,提升氢化反应、氧化反应的效率,采用全酸性工作液体系以达到降低装置成本和提升系统本质安全性的目的。
提高氧化收率的研究:拟通过研究逆流接触氧化技术,将现有的顺流接触氧化塔开发为逆流接触氧化塔,使氢化液与空气接触更加充分,减少氧化残液的产生,提高氧化收率。
萃余液中水分去除技术研究:拟通过研究真空脱水技术,采用真空闪蒸去除萃余液中的水分。
稀品双氧水除碳技术的研究:拟通过研究聚结分离技术,在稀品双氧水管线上增加聚结分离器,去除稀品中含碳量较高的油相物料,降低含碳量满足己内酰胺的生产要求。
提升过滤系统效能的研究:拟通过研究过滤器过滤元件的形式及过滤精度技术,提升过滤系统的过滤效能。
提升工作液中降解物再生能力的研究:将原有氢化液白土床、工作液白土床开发为高温白土床,提高降解物再生能力。
项目包含全酸性固定床工艺包(含专有技术),详细勘察(如需)、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现有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及结构加固设计。
改造所涉及的工艺、管道、设备、照明、防雷接地、电气、仪表、自控、防腐、保温、管道标识、消防等各专业设备及材料的供货(含配套制冷站增加一台制冷机组及双氧水装置生产的其它配套设施等)。
包含拆除相关设备、管道、仪表,土建、设备(含现场设备制作)的安装,培训、工程中间交接(实体工程完成,设备单体试车、吹扫、酸洗钝化、清洗、气密试验完成,仪表电气调试完成,具备联动试车条件)、联动试车服务等工作。
包含在投料试车、性能考核阶段提供指导与技术支持服务、竣工验收、直至产出合格的双氧水等全部工作。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2.2工程承包模式
采用技术委托开发模式,技术研发项目中涉及到的设计、采购、施工等部分采用EPC总承包方式(交钥匙工程)。
2.2.3项目地点: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新材料分公司现场;
2.2.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0日历天内完成机械竣工,270天日历天完成调试并具备投料试车的条件并交付使用,停车交付施工时间为120日历天;
2.2.5产能及质量要求:
2.2.5.1装置产能要求:本次改造后,双氧水装置产能20万吨/年,双氧水浓度27.5%,时间8000h/年计,装置操作弹性75%~110%。
2.2.5.2产品质量要求:双氧水产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616-2014,产品质量优于优等品指标要求,其中总碳(以C计)的质量分数/%≤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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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指 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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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浓度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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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色 |
无色透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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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氧化氢的质量分数/% ≥ |
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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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离酸(以H2SO4 计)/% ≤ |
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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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挥发物的质量分数/% ≤ |
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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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度/% ≥ |
9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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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碳(以C计)的质量分数/% ≤ |
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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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盐(以 NO3-计)的质量分数/% ≤ |
0.020 |
三、投标方资格要求
001 不分标段 :
3.1投标方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研发、设计、采购、施工能力,信誉良好的企业,并符合以下要求:
①设计资质:需具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需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项目负责人资格:需具备符合专业要求的化工专业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化工专业的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现场项目经理需具备符合专业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方单位执业,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各相关专业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专业资格证书。
3.2信誉及诚信要求
①投标方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方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名单;
②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围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无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失信行为被列入“黑名单”限制投标的情况;
③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及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②联合体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单位参与本次投标。
3.4知识产权要求
投标方须保证提供的技术未侵犯第三人之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业秘密或对任何第三人构成不正当竞争,如因此与第三人形成争议、诉讼或仲裁案件,由投标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无条件赔偿发标人由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投标方承诺中标后将目标工艺包的使用权永久授权给招标方。
3.5投标单位应当根据科技部科发政字【2001】253号《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相关要求,完成技术开发项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月4日17时00分至2026年1月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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