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HX
项目名称:绥阳县2025年扩种油菜支出项目肥料采购
项目序列号: ZYB-20251229-000052-8
预算金额(元):1800000
最高限价(元):18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绥阳县2025年扩种油菜支出项目肥料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复合肥一批(具体采购数量=预算金额/中标单价),以及与产品相关的技术咨询等服务,并负责本项目产品的供应、运输、上下车搬运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内容,并配合采购人完成与项目相关的验收、备案等工作;(具体采购内容,技术参数要求,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等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 10 日历天内将肥料配送至绥阳县农业农村局指定地点(镇级政府所在地),并通过验收合格,以及后续质保期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涉及《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强制采购产品。
2.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提供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如所提供产品的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亦视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根据自身产品制造商情况判断,必须按《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如实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其中由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份额占由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份额比例不低于60%,除《中小企业声明函》外,供应商还须提供与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签订的《分包意向协议》(全部货物为小微企业产品的可不提供),分包意向须明确应达到的分包比例。
2.4根据《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 》(遵财采〔2022〕17号)、《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规定:(1)采购预算中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的采购项目,开展采购活动时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采购项目中标企业为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的)的,该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5具体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提供产品厂家有效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不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内的产品可不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也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除能源、金融、通信、保险等相关的特殊行业分公司外,其余行业分公司参与投标须取得总公司授权(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参与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书,并注明相关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相关证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05日至2026年01月14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2:01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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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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