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盐山县老城区排涝设施提升项目监理已由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盐山县老城区排涝设施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盐发改批[2025]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1738.7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8353.466368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对盐山县老城区进行排涝设施提升改造。主要铺设排水主管道3602米,管径DN300-1200,管材钢筋混凝土管或聚乙烯PE管;建设雨水口4194座,检查井2876座;新建排涝泵站1座;管道清淤修复50.22km,购置排涝设备3台,以及建设其他配套附属排水设施。建设地点:盐山县县城内。(2)本次招标范围:盐山县老城区排涝设施提升项目监理-基础设施具体包括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的全部监理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58.47万元。(3)计划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及缺陷责任期满结束。(4)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盐山县老城区排涝设施提升项目监理-基础设施具体包括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的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4)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5)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三)其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1-04 09:00至2026-01-09 09: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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