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五冶医院车辆维修维保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202
1.3采购人: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医院
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医院现有7台车辆(其中6台救护车辆和1台公务用车),为甲方涉及到的车辆维修维保服务,固定单价,据实结算
2.2分包情况、最高限价及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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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如有) |
最高限价单位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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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五冶医院车辆维修维保服务项目 |
360000.00 |
元 |
2年 |
成都市一环路北三段5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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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01: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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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供应商;具有一类(小型客车维修)维修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要求:供应商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或完税证明或转账凭证(税款所属期为2025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任意连续3个月)复印件(不接受个人所得税及印花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业绩要求: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本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首页、签章页、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能提供良好售后服务。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01月04日09时00分到2026年01月0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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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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