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招标人为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2)建设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06号,河北省生态环境厅院内。(3)交货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06号,河北省生态环境厅院内。(4)建设规模: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总投资2138.12万元,包括新建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办公楼(西楼)五层部分用房修缮改造、办公楼(角楼)消防改造、消防设施达标改造、院内水泥路面改造等。(5)交货安装期: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交货,交货后75日历天完成安装、调试。(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标准。(7)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新建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及外围护的供货、安装、调试及质保服务,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和安装能力的制造商。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括机械式停车设备)。未两证合一的,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类型包含机械式停车设备)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1-04 09:00:00至2026-01-26 09:14: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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