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办公楼加固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 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冀发改投资[2025]105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4904.7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4202.81万元,建设规模:主要对办公楼主楼和裙楼进行改造,改造前总建筑面积8955.96平方米,改造后总建筑面积9390.53平方米。办公楼主楼改造前建筑面积7544.59平方米,改造后建筑面积7950.06平方米,部分地上10层,地下1层,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主要功能包含机关办公室、会议室、设备用房等。加固方式主要采用外包型钢、粘贴碳纤维布进行加固。外立面主要采用保温装饰一体板,外门窗采用断桥铝合金节能门窗,内部改造楼地面主要采用防滑地砖,墙面采用无机耐擦洗涂料等材质,吊顶采用矿棉装饰板、装饰石膏板等材质。裙楼改造前建筑面积1411.37平方米,改造后建筑面积1440.47平方米,部分地上6层,结构形式为砌体结构,主要功能包含机关办公室等。加固方式主要采用钢筋混凝土板墙、粘贴碳纤维布进行加固。外立面主要采用保温装饰一体板,外门窗采用断桥铝合金节能门窗,内部改造楼地面主要采用防滑地砖,墙面采用无机耐擦洗涂料等材质,吊顶采用矿棉装饰板、装饰石膏板等材质。同时对主楼和裙房内的给排水、暖通、电气、智能化、消防等系统进行改造,更换2部电梯;室外新增200kW柴油发电机组1套,新建地下消防水池1座,更换化粪池1座,对室外配套管线进行重新铺设,对室外地面进行拆除和恢复性铺装,建设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391号。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4241.1370万元。计划工期:39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不超过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不超过360日历天。质量标准:①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使用功能需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设计规范要求。采用标准图集的须对图集进行基本说明。②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办公楼加固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批复的内容及实现功能需要的全部设计内容及现场服务等;施工:上述设计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 其他要求: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预留一定比例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预留份额为本项目预算金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所占份额),且投标人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60%(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所占份额)。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所占份额)。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无需分包。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4.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1-04 09:00:00 至 2026-01-27 09:14:00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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