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CIGN********/01/02(二次)项目名称: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吉林医院皮肤科中医科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吉林医院皮肤科中医科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吉林医院皮肤科中医科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合同签订后30日内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经营资格,其中: 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书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上述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招标文件附件格式需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须同时按照要求进行签字),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标项2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经营资格,其中: 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书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上述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招标文件附件格式需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须同时按照要求进行签字),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