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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必须招标暗标栾川县弘安生态治理有限公司栾川县焦树凹排土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占补平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6-01-04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栾川县弘安生态治理有限公司栾川县焦树凹排土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占补平衡项目(项目代码:2309-410324-04-01-122467)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复实施,招标人为栾川县弘安生态治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栾川县弘安生态治理有限公司栾川县焦树凹排土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占补平衡项目(项目代码:2309-410324-04-01-122467),项目建设地点为洛阳市栾川县;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2.3招标规模:本项目主要为前期整理地形、穴内换土回填、栽种树木等。2.4最高投标限价:7576737.93元2.5计划工期:130日历天;2.6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2.7其他:(1)项目编号:栾川工施招标(2025)0105号;代理机构编号:HNZL-25-044号。(2)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4)安全生产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5)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6)政府采购政策:①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有效的营业执照;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园艺或林业等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3.3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3.4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5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6年01月05日 至2026年01月09日24:00……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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