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项目
1.2招标人: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1.3(请登录)
1.4资金落实情况:自有资金,已落实
1.5项目概况:确定一名供应商,为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4家分子公司(镇江港务有限公司大港分公司、镇江金港港务有限公司、镇江东港港务有限公司及江苏港口矿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服务。
2.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依据相关政策法规,根据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4家分子公司的生产规模、工艺流程、设备设施、组织机构、风险点分布等实际情况对企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编制并通过属地主管部门的评审、验收及备案。具体详见第六章服务要求。
2.2招标预算(元):200000元(含税)
2.3最高投标限价(元):200000元(含税)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
2.5服务地点:镇江新区大港
2.6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第六章服务要求
2.7标段划分: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接过一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项目的相关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项目证明文件(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须含甲乙双方公章或合同章并显示签订日期)。
(4)主要人员要求:/
(5)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口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允许中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被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且在拒绝再次注册期限内的;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6年01月04日20时00分至2026年01月09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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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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