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谈概况
本次竞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物资采购人为中铁建设集团西北分公司港务区46亩地项目部。为满足施工需求,根据国家相关文件集团公司以分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已具备采购条件的物资 预制叠合板 进行竞谈采购,特邀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采购内容:本项目预制叠合板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和销售经验的供应商。
3.2供货时间和能力要求:
(1)生产厂家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生产工艺、装备、运输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的相关规定;
(2)供货能力要求:报价人的生产能力和供货能力能够满足询价人的供货时间要求,能够在业主约定时间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交付,对于采购人提出的加急订单应优先排产供货生产,生产工艺、装备、运输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的相关规定。
(3)报价人须提供产品安装规程并在工程建设期间负责指导安装。
3.3 财务能力要求:
(1)报价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人民币,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2)报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报价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同意并接受采购人的付款条款。
(4)采购人付款条件:
无预付款、不计利息,以网银、银行承兑、铁建银信、供应链、以房抵债等方式支付材料款,每月20日为供货结算截止日,首批物资进场后办理结算,结算时按照需方验收合格后确认的数量为结算依据,供方办理完结算并提供全额发票后,次月支付已结算金额的65%,以后每两个月付款一次,付款比例为已结算金额的65%,全部物资供货结束后付至已结算金额的80%,最终结算办理完成后付至已结算金额90%,剩余尾款半年内付清。非现金支付,不计贴息。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售后服务良好且有可靠保证;物资必须满足国家现行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或高于现行标准,供货期间如遇国家颁布新标准的则以新标准执行;
(2)中标供应商在所投物资到货后应提供相应的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等资料。
(3)质保期: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3.5其他要求:
(1)发票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本次竞谈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4.竞谈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于2025年12月15日8:00至2025年12月23日20:00获取竞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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