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西昌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西发改审批〔2025〕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昌高新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和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昌高新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西昌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西发改审批〔2025〕5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凉山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
2.2项目规模: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和一座园区事故应急池,工业污水处理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格栅及旋流沉砂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AAO生化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和污泥脱水间等,配套完善污水管网约3.5km及购置污水处理设备等: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项目建成后,园区可增加污水处理能力0.3万立方米/日。园区事故应急池设计容积3000立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监测检验系统和末端拦蓄系统等,配套完善事故废水收集管网约3.5km及购置设施设备等。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8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1)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整个工程施工图设计、编制符合评审要求的施工图预算和工程量清单(含满足编制要求的预算控制价)、参加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并移交、后续设计配合工作等内容。(2)工程施工: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含变更)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及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后续配合工作等内容。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EPC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审查报告。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2.7其他:无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①设计资格: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含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格: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由施工负责人兼任,(无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含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施工单位。(2)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01日开始下载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1月21日09时30分
1.1本招标项目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西昌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西发改审批〔2025〕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昌高新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和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昌高新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西昌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西发改审批〔2025〕5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凉山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
2.2项目规模: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和一座园区事故应急池,工业污水处理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格栅及旋流沉砂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AAO生化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和污泥脱水间等,配套完善污水管网约3.5km及购置污水处理设备等: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项目建成后,园区可增加污水处理能力0.3万立方米/日。园区事故应急池设计容积3000立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监测检验系统和末端拦蓄系统等,配套完善事故废水收集管网约3.5km及购置设施设备等。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8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1)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整个工程施工图设计、编制符合评审要求的施工图预算和工程量清单(含满足编制要求的预算控制价)、参加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并移交、后续设计配合工作等内容。(2)工程施工: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含变更)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及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后续配合工作等内容。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EPC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审查报告。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2.7其他:无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①设计资格: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含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格: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由施工负责人兼任,(无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含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施工单位。(2)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01日开始下载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1月21日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