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塔里木油田公司勘探事业部,需要完成大北20井、克深34井探临路、井场、生活区修建服务。
2.2招标范围:
对勘探事业部所属的大北20井、克深34井的井场、探临路、生活区等进行修建。
2.3服务期限:以甲方通知开工之日起至大北20井、克深34井井场、探临路、生活区修建服务完工之日止(大北20井:18个日历日;克深34井:10个日历日)。
2.4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建筑施工)。
资料提供形式:(1)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3.2类似项目业绩及经验: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修建探临路、井场、生活区的业绩1井次。
资料提供形式:(1)业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主要页、服务时间、作业内容;(2)业绩对应的结算资料(至少一份与业绩对应的结算发票和作业内容扫描件)。
3.3人员要求:
3.3.1项目经理至少1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或者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
(2)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
3.3.2安全员至少1人,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1)、(2)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现场查询,(3)、(4)提供承诺书。
3.5 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
(2)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投标人承诺。(2)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3)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
3.6禁止情形: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间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关联关系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01月0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3日10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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