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年产8000吨特纤项目热轧H型钢,招标人为中石化仪征化纤新材料(宁夏)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热轧H型钢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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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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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年产8000吨特纤项目 |
/ |
2.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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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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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热轧普通碳素H型钢 |
1.000 |
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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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热轧低合金H型钢 |
1.000 |
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财务要求。
(1)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查验投标人提供的审计报告。
3.1.3业绩要求。
无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其他要求。
(1)库存商:有配套仓储设施。提供产权人为投标人的产权证明,或承租人为投标人的在开标日有效期内租赁协议复印件(提供租赁协议的,还需提供产权人为出租人的仓储设施产权证);生产商:拥有热轧H型钢生产线(提供主要设备清单和热轧H型钢生产线照片)。(2)投标商不允许存在缺漏项,各单项报价不得超过各单项最高限价。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2026年1月1日9时0分至2026年1月7日18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21日9时0分。
开标时间:2026年1月21日9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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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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