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建设项目新建温州至福州高速铁路(福建段) 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温州至福州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 2025〕 962 号) 和《国铁集团 浙江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温州至福州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 2025〕 306 号) 批准建设,福建段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为东南沿海铁路福建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铁集团、福建省资本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 50%,资本金以外使用国内银行贷款等债务性资金 50%,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温福铁路WFZQ-5标项目经理部,招标人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温福铁路WFZQ-5标项目部,本项目汽车起重机、挖掘机、装载机、自卸车、叉车、随车吊、压路机等设备具备租赁条件,现组织开展招标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设备租赁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温福高铁福建段WFZQ-5标位于福州市罗源、连江县境内,起讫里程DK240+665~DK274+651.74,正线33.987km、联络线3.291km。途经“两县五镇”,包括“1站1所5隧13路18桥”及70km无砟道床和190孔箱梁制架,其中隧道5座/19.421km、路基13段/3.57 km、双线桥14座/11.123km、单线桥4座/2.748km。
2.2合同额:32.89亿元;总工期:5年;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30年9月29日。
2.3谈判内容:租赁设备名称、包件、设备使用地点等详见公告附表1:招标公告一览表。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含)200万人民币。
竞价人须具有2023年以来在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或国家其他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设备出租业绩1份。
供应能力要求:竞价人须在投标文件组织供应方案中保证。
质量保证能力:出租的机械设备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质量标准同时出厂年限在5年以内,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请登录)
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否则其谈判响应文件将会被否决。
货款支付方式:先使用后付款(支付方式为:电汇)。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结算金额的7 0%(根据项目资金情况约定货款支付比例),90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结算金额的25%,在合同履约完成后6个月内无息支付,如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延迟付款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90天内付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一共划分为1个包件,一包件名称:机械设备租赁01,包件编号:JXZL-01;租赁设备详细招标公告附件的附表1: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招标公告附表,本次招标设备一包一投。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6年1月4日上午9时30分至2026年1月12日上午14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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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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