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项目已由鲁西集团有限公司以鲁西集团战投(2025)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鲁西化工集团集团有限公司动力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动力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项目名称:3.26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工程建设项目规模:利用园区内1#-4#停车楼屋顶约1.8万㎡空间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拟采用5017块 650Wp单晶双玻双面组件,并配置储能电池组和智能电站管理系统。光伏电站直流侧装机容量在3.26MWp,储能容量10.6MWh。
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并网
招标项目:鲁西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动力分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施工总承包
计划工期:开工日期:承包方应在合同签订生效15个工作日内进场施工。竣工日期:承包方应自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完成本项目的全部EPC总承包工作,且应确保项目在上述期限内实现满发并网。
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前期勘探、项目设计、并网接入、物料采购、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工期控制、安全管理、调试试验直至验收合格最终交付生产。另在质保期内负责对建筑物屋顶、设备及材料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实现光伏发电量、储能充放电和用电消纳最优调度策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本期工程包含接入配电室内的光伏、储能公用设备及工程的设计和施工,确保本工程各项要求满足光伏和电力行业规范。本工程作为总承包交钥匙工程,不论合同及技术协议是否提及,凡涉及本工程勘察设计、土建、设备材料采购、运输、接货验收、仓储保管、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调试试运、质量监督和安全设施、环保、消防、职业卫生,节能报告等所有专项验收、启动验收、档案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由承包方负责。承包方现场复核停车楼楼顶荷载,如不满足要求,承包方要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加固,直至满足安装荷载要求、并出具第三方专业机构荷载报告。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质量标准:合格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下列A、B、C证件之一:
A(旧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
B(新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
C(自动换发的电子证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三级(10千伏以下)、承试三级(10千伏以下)及以上: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考核 B证),需提供电子证书扫描件,扫描件要求如下:
(1)拟派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①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拟派项目经理为二级建造师的,电子证书如要求手写签字,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项目经理需在本单位注册,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职务,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 除外:
① 该在建施工项目与本招标项目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② 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拟派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C证)。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投标人营业执照扫描件
投标人资质证书扫描件
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扫描件
安全负责人资质证书扫描件
其他: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的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
利润表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建设工程开工报告证明材料中开工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装机容量为3MWp及以上的光伏发电安装工程总承包业绩。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至少具有1项以项目经理身份负责的装机容量为3MWp及以上的全容量并网光伏发电安装工程总承包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项目情况表
合同首页
合同施工范围页
合同签章页(要求甲乙双方共同盖章)
开工报告证明材料(投标人业绩提供,监理单位签发的建设工程开工报告等证明材料)
并网证明(项目经理业绩提供)
其他:须体现项目经理姓名或参数指标,如合同中未体现参数指标或项目经理姓名,可提供技术协议、委任书或发包人说明等证明材料,其中发包人说明须加盖发包人公章,格式自拟,未加盖发包人公章的发包人说明不予认可。
3.4 信誉要求
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无
3.5 其他要求
无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无
3.6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年1月12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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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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