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吉林省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试点-大安灌区二期(一步)工程位于吉林省大安市境内。计划工期:2023年10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中交路建(广东)能源建设有限公司所承担合同额约10.89亿,线路总长约132.98km。其中主要工程量:清基124.03万方,挖方432.09万方,填方224.05万方,混凝土32.38万方,两布一膜30.95万平,预制块79.2万平(7.92万方),泵站6座。
工程地点: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如需现场查看请与项目物资部王春波联系,电话:17361561083)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冬施商品混凝土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附件一≤物资需求一览表≥。
2.2.2 本次招标的冬施商品混凝土物资,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2.3本次冬施商品混凝土物资采购招标的供货期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的生产商;允许代理商参与投标;
(6)其他条件。
3.2具体条件
(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新证是三证合一)等证件;
(2)生产能力要求: 投标产品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商品混凝土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近3年财力状况良好,有执行招标物资供应良好的资金保障。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和代理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交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交通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近3年内未发生合同供货产品质量方面的诉讼案件。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2022-至今内任意一年中标国家省市区重点建设项目建筑材料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路建黑名单,与中国交建、中交路建所属项目无法律纠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不予通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报名确认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01日10:00至2026年01月06日10:0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确认。
4.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2.1项目概况:
吉林省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试点-大安灌区二期(一步)工程位于吉林省大安市境内。计划工期:2023年10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中交路建(广东)能源建设有限公司所承担合同额约10.89亿,线路总长约132.98km。其中主要工程量:清基124.03万方,挖方432.09万方,填方224.05万方,混凝土32.38万方,两布一膜30.95万平,预制块79.2万平(7.92万方),泵站6座。
工程地点: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如需现场查看请与项目物资部王春波联系,电话:17361561083)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冬施商品混凝土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附件一≤物资需求一览表≥。
2.2.2 本次招标的冬施商品混凝土物资,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2.3本次冬施商品混凝土物资采购招标的供货期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的生产商;允许代理商参与投标;
(6)其他条件。
3.2具体条件
(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新证是三证合一)等证件;
(2)生产能力要求: 投标产品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商品混凝土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近3年财力状况良好,有执行招标物资供应良好的资金保障。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和代理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交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交通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近3年内未发生合同供货产品质量方面的诉讼案件。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2022-至今内任意一年中标国家省市区重点建设项目建筑材料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路建黑名单,与中国交建、中交路建所属项目无法律纠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不予通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报名确认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01日10:00至2026年01月06日10:0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确认。
4.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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