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
拟建海堤沿用现有围埝及防潮规划线,在现有围埝结构基础上根据防潮标准对现有结构进行改造及接高,长度共计约 6010 米,设防标准按照 200 年一遇高潮位和 100年一遇波浪组合工况进行设计,海堤工程级别为 1 级,安全等级为一级,合理使用年限为100 年。本海堤工程水工建筑物为 1 级非壅水建筑物,场地地震基本烈度为 7 度,工程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
2.2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谈判公告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清单》,本次竞谈一包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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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人名称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招标数量 |
谈判文件售价(元) |
谈判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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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港工业区红旗路南侧海堤工程(三标段)项目经理部 |
HNT-001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³ |
500.0209 |
300元 |
/ |
|
2 |
商品混凝土 |
C30F200 |
m³ |
3638.5415 |
||||
|
3 |
商品混凝土 |
C40F350 |
m³ |
2891.85 |
2.2.2 竞谈方式:采用国内竞争谈判方式。
3.竞谈依据
3.1本次竞谈的依据为:
(1)《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2)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供应商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竞谈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竞谈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商品混凝土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采购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代理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许可范围内含拟采购物资);
(3)生产能力:生产厂家提供完整生产线及相关设备证明资料,混凝土的相关指标达到甲方标准要求,必须具备一定规模的备货场地;
(4)财务能力: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供应商2023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2024年6月成立的)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竞谈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质量标准,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4年1月1日至今)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供应商2024年01月至今采购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新成立的公司(2024年6月成立的)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
(7)履约信用:2024年0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竞谈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供应商在竞谈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范围内,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或采购物资生产厂家销售代理证明(根据物资品类合理制定),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根据物资品类合理制定),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竞谈,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竞谈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竞谈接受代理商参与。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竞谈。
5.谈判文件的获取
5.1谈判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08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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