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采购内容 : 22025年新疆联通哈密分公司某单位化验楼网络及监控设备(一期)货物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包括①网络设备【华为无线控制器、华为面板 AP】;②监控设备【双镜头半球摄像机、双目宽视角半球摄像机、枪机摄像机、双目宽视角枪机摄像机、鱼眼全景摄像机、8K全功能 NVR-I系列硬盘录像机、12TB硬盘】;③机柜设备【19 英寸标准机柜(42U)、19 英寸标准机柜(22U)】的采购等内容 。
1. 1 .1采购预算: 20.35万元(不含增值税);
1. 1 .2资金性质: 成本费用支出;
1. 1 .3交付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完成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
1. 1 .4服务地点: 新星市红星四场二牧场骆驼圈子产业园;
1. 1 .5项目类型: 货物;
1. 1 .6项目属性: 单项采购项目。
1. 1 .7技术标准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规范/技术标准和要求;
1.2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中选 份额100%;
1. 3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 不含增值税总价合计≤183150.00元 , 应答折扣N≤ 90 %,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为无效报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 营业执照或有效证明文件 ;
2.2 财务要求: 应答人 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函(若 应答人 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明材料或②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③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若 应答人 为小规模纳税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
2.3 业绩要求: 应答人须具有2022年12月1日至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前全国范围内同类【同类指:监控设备销售 】 业绩至少1份。
注:①若为固定金额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清晰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对应任意一张发票;若为框架协议,则须同时提供清晰的框架协议关键页扫描件+订单扫描件+对应任意一张发票。
②固定金额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须体现首页、合同/协议双方名称、具体内容、签订时间、合同/协议双方签章等,否则一律不予认可。合同/协议/订单/发票开具时间均须满足业绩要求时限,即2022年12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前,超出时限的不予认可。
2.4 本次应答 接受代理商应答 ;
注:若应答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所代理产品【 摄像机 】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文件(若制造商为总公司,而授权方为分公司,则需提供总公司授予分公司出具授权文件权限的证明文件),且不得存在下述情况:
①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同时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参与应答的;
②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出现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应答的。
③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文件,须载明授权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并加盖授权方与被授权方的公章。未提供或内容缺失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的原因:项目整体 采购内容较多,摄像机原厂商可能无法满足所有商品供应,或可满足供应的原厂商很少,为保证该项目顺利进行,因此本期采购接受代理商应答。
2.5 信誉要求: ①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说明:上述①-②项以 评审 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应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202 2 年 12 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 承诺书 的方式体现,未提供承诺书则不予认可);
2.6 本次 应答 不接受联合体 应答。 2.7 本次 应答 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 2.8 应答 人 未 处于中国联通或新疆联通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 2.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 参加同一标段 应答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 采购 项目 应答 。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②控股关系是指: 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③管理关系是指: 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2.10 与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 参加本采购项目应答。各应答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将在中选后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若中选则取消中选资格。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 12 月 31 日 20时00分 至202 6 年 1 月 5 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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