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项目名称:沧州高新区金谷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混凝土物资采购(二次)
1.2 采购人:太行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3 (请登录)
1.4 采购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47811.87㎡(约合71.72亩),总建筑面积89819.71㎡,主要建设标准厂房建筑面积45504.00㎡、研发综合楼建筑面积19546.71㎡,地下车库等面积为24769.00㎡。
现对本项目现场施工用混凝土物资进行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沧州高新区金谷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混凝土物资采购(二次);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2.2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 成交供应商数量:1 家。
2.4 供货期:从甲方通知开工之日起120天。
2.5 供货地点:沧州市高新区。
2.6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合格。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相应货物的供货能力。
(2)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1项合同金额在240万元及以上的混凝土供应业绩。
(3)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供应商过去1年(2025年1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供货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供货合同被解除。
(4)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被市场监督行业主管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9)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与监理人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或与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0)为本标段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或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
(11)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1月1日9时00分00秒至2026年1月4日17时00分00秒……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5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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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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