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JHX2025-FD029
项目名称###县人民检察院档案电子化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简要技术描述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1
1-1
档案电子化服务
1项
建设形成电子化、规范化、可用性强的档案大数据平台,并围绕档案电子归档等,其他详见磋商文件。
否
********
4000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加工数量达到63万页和7万条,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即视为服务期限届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网站(******** n)、中****网(********)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明细
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涉密档案数字化类乙级(含乙级)以上证书,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2.若供应商为乙级资质企业,###市级及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获得《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书》(注:若供应商为福建省外企业,则提供在福建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批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享受扶持政策获得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项目编号:NDJHX2025-FD029
项目名称###县人民检察院档案电子化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简要技术描述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1
1-1
档案电子化服务
1项
建设形成电子化、规范化、可用性强的档案大数据平台,并围绕档案电子归档等,其他详见磋商文件。
否
********
4000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加工数量达到63万页和7万条,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即视为服务期限届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网站(******** n)、中****网(********)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明细
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涉密档案数字化类乙级(含乙级)以上证书,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2.若供应商为乙级资质企业,###市级及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获得《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书》(注:若供应商为福建省外企业,则提供在福建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批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享受扶持政策获得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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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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