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611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中G0611线张掖至汶川的组成路段,是连接甘肃的北向出川通道。项目全线位于阿坝州境内,路线起于松潘县川主寺镇附近,接G0611郎木寺至川主寺段,经松潘县、茂县,止于汶川县,接映秀至汶川、汶川至马尔康高速公路。项目线路全长约198公里,估算总投资约548亿元,平均每公里约2.8亿元。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
2.服务内容及服务周期
2.1服务内容
本次招标为G0611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重新编制服务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不限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托甲方所提供的必需的、完整的设计资料,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包含不限于: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生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项目对重要生态敏感区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风险评价、环境保护措施、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指导开展环保设计、开展施工图设计、对“两区三厂”建设规划提出合理建议意见等),交付正式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组织并通过专家评审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并取得批复文件,及必要的后期服务。
2.2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止取得行业主管部门环境影响批复后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且相关基础资料提供齐全后,30个工作日历天内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专家评审后,在10天内根据评审意见完成最终稿,提交至环保主管部门。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一个标段,标段号为:CWHP。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
3.1.2业绩要求
近5年(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50公里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业绩,业绩证明需要附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以获取批复时间为准。
注:投标人在同一项目同时承担环评报告和环评报告修编的,可分别予以认定。
3.1.3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
(1)需同时具备①高级工程师职称;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且注册在本单位;;③至少在1个50公里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2)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上个月或上上个月开始,在其投标单位连续6个月在参加社保的证明材料。
3.1.3信誉要求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3)在2022年7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31日23时59分至2026年01月12日14时59分(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4.2本次招标文件出售价格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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