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苏州吴江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液碱采购,项目业主为苏州吴江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单位资金,招标人为苏州吴江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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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司 |
项目地址 |
供货日期(实际开始日期,以合同签署为准) |
供货日期内预估使用量/吨 |
月预估使用量/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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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吴江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太湖新城汤华村指定位置(苏同黎公路西侧) |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18000 |
1500 |
2.2项目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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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司 |
液碱浓度 |
交货期 |
预估单次送货量/吨 |
现场储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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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吴江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32% |
提前1天通知 |
日耗量40吨-50吨 |
1个100m³ |
2.3交货期:详见本章2.1项,由招标方根据实际需要向投标人发出通知,投标人在招标
方所通知的时间内,将按招标方通知交付的数量运送至现场交货。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苏州吴江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液碱采购,项目预估使用量及
服务期见本章2.1项,项目最终供货量以合同期内招标方实际使用量为准。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投标产品的供货能力、能满足招标的运输、装卸、验收、检验、维修及
售后服务等要求;
(3)投标人类型及授权要求:
□投标人须为已投运的生产制造商;
R如投标人非生产制造商,投标人无须提供授权书;
□如投标人非生产制造商,投标人须提供授权书(无须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履约的液碱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业绩的月供应量不低于本次招标月度需求量(1500吨)。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合同未体现供应量的,需提供供应量的相关证明材料(合同月供应量证明材料应不低于连续2个月)。
3.4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
(5)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
(6)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1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1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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