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山东乡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融资产品选聘主承销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发行人)为山东乡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山东乡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东乡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融资产品选聘主承销商项目;
2.2项目编号:HTQ(请登录)
2.3服务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符合现行相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
2.4招标范围:山东乡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满足企业发展需要,拟选聘一家符合要求的融资产品主承销商。
为保障顺利申请注册发行融资产品为目的,融资产品承销商负责制定发行方案,组织项目工作团队,制作申报材料,项目上报证券交易所或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由证券交易所或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负责受理并注册审核通过,招标人确定发行时间窗口及发行方案并由融资产品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发行,包括融资产品发行承销服务及融资产品存续过程中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方案编制、报批、审核、市场询价、发行承销、融资产品本息的代理兑付及其他融资产品存续期内的相关事宜;
2.5拟申报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
2.6发行产品:公司债券、PPN、中期票据等产品(根据审批机构审批批复为准),具体产品及方案招标人将根据审批情况确定;
2.7产品期限:不超过5年,具体结合发行方案另行确定;
2.8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2.9承销费率:承销费率不超过0.18%/年;
2.10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到期还本;
2.11服务期限:指自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融资产品存续期结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证券公司;
3.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资格并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3.3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
3.4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6年1月1日08时30分至2026年1月8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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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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