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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涿鹿县新能源+乡村振兴项目监理已由 涿鹿县行政审批局以涿鹿县行政审批局涿行审建备字(2024)2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投能源涿鹿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100.00%,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建投能源涿鹿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涿鹿县新能源+乡村振兴项目监理
2.2招标范围:自光伏场区、风电厂区、35kV集电线路、220kV升压站区域及送出线路、辉耀220kV变电站对端改造等项目从施工准备开始至本工程全面竣工投产并完成项目监理总结报告及资料移交等工作的全过程监理。负责对新建升压站及附属工程的土建、设备安装等、光伏基础、支架、组件安装、箱变基础、箱变安装、风机基础、风机设备安装、进场道路、检修道路、集电线路、送出线路、施工用电、用水、环保、地质灾害防治等施工项目及所有相关的调试、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监理总结报告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相关管理等工作。按照有关规范、规程、合同约定等对全部工程建设进行安全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对质量保证期的监理工作承担责任,配合完成工程项目的结算、审计、资料整理归档等方面的工作。组织协调工程建设施工、设备及材料供货、设计等各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它组织。(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备以下业绩:(1)投标人须具备1个容量为100MW及以上已完工的光伏电站EPC工程监理服务业绩。(2)投标人须具备1个容量为50MW及以上已完工的风电电站EPC工程监理服务业绩。(3)投标人须具备1个220千伏及以上已完工输电线路EPC工程监理业绩。注:本次招标项目业绩个数不做限制,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体现以上三项业绩类型即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合同首页、合同中含工程范围关键页、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等)。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
3.1.4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在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招标人的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至少具有1个担任100MW及以上新能源发电项目EPC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单位名称等关键信息)。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或区县级及以上安全监察局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或安全专业监理工师资格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行业或国家或省级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其他要求:-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至少具有1个担任100MW及以上新能源发电项目EPC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单位名称等关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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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1-01 09:00至2026-01-09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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