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三江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供热期农作物秸秆颗粒一包
3.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5.采购项目概况:本次竞价采购农作物秸秆颗粒5000吨
(请登录)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采购范围:采购农作物秸秆颗粒5000吨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合同期限内,供货方应按采购方书面供货通知,按时足额供应秸秆颗粒。
3.交货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三江热电公司院内指定地点
4.物资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详见竞价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同时具有所投项目的经营范围。
四、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0.00元。
2.竞价保证金形式:(请登录)
3.退还竞价保证金的时间: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向除候选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原额退还竞价保证金,并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原额退还竞价保证金。
4.提交竞价保证金截止时间同竞价开始时间,供应商在竞价活动开始前,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竞价保证金。
5.不退还竞价保证金的其他情形:(请登录)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1.电子竞价平台自动按照价格由低至高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并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3 名。
2.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
六、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条件:双方签订合同后,以三江热电公司地秤称重数量及化验热值为结算依据,经三江热电公司验收合格,竞标方需提供实际采购数量相应的发票,三江热电公司每月底进行结算。农作物秸秆颗粒收购价格以低位发热值作为定价基础,热值以每月加权平均低位发热值作为结算依据。
2.履约保证金
2.1履约保证金金额:成交金额的10%;
2.2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
2.3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履约保证金在确定成交供货商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收取;
2.4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成交供应商供货义务履行完毕止。
3.发生以下几种情况之一、采购方有权部分或全部扣除履约保证金:
(1)合同签订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供货商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
(2)供货进度或服务不能满足采购方要求,影响生产的。
七、(请登录)
八、获取竞价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3月28日22:00时至2025年3月31日00: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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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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