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涂布机及配套用NMP回收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名称)已由厦门市集美区科技和工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以招标条件备案(编号:A14202512000102)(批文名称及编号)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厦门三圈电池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厦门三圈电池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涂布机及配套用NMP回收系统设备采购,预算468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是设备原厂商,具备相关设备的制造、实施和服务能力,须提供近两年(自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1份同类型设备(涂布机)的项目合同复印件。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须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应品目号投标货物主机品牌制造商的授权函(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将否决其所有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6 投标人被列为失信主体或投标人法人代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如有),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主体或法人代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投标。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2024 年或 2025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企业成立年限不足的投标人可按实际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②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及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的书面声明或相应的经营范围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③信誉要求:③-1 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截止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三年内,无因投标人违反或不恰当履行与发包人签订的合同被判决解除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③-2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处于被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 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评选时,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上述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中,存在列入上述失信情况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无效。
④投标人代表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对该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1-22 09:00:00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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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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