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体育馆改造提升项目施工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体育馆改造提升项目施工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以冀发改投资[2025]10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体育馆,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100%,招标人为河北体育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河北体育馆改造提升项目施工。(2)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338号河北体育馆院内规划位置。(3)建设规模及内容:拆除游泳馆、经营部及附属用房,新建综合运动馆一座,改造提升体育馆主馆。拆除建筑面积14805.08平米。新建综合运动馆,地上4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24米,建筑面积34167平方米。其中地上15911平方米主要包括健身馆、乒乓球馆、青少年体能训练馆、羽毛球馆、网球馆、游泳馆以及附属用房:地下18256平方米(含人防面积1584.7平方米,战时为核6常6级甲类二等人员掩蔽所,平时为地下机动车停车库),主要包括配套设施用房、车库,设地下机动车停车位400个。改造提升体育馆主馆,地上3层,建筑高度27.69米,建筑面积19963平方米,改造后主要使用功能不变。此外,配套实施室外道路、广场、绿化、运动场地以及水电暖消防地下管网等室外工程。道路铺设沥青路面,面积828平方米;广场铺设透水砖面积19085平方米,设地上机动车停车位70个;绿化面积5821平方米;运动场地及跑道铺设塑胶面积7042.3平方米。新建综合运动馆基坑深度10.57-12米,钢结构最大单跨跨度39.15米。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本项目采用BIM技术进行全过程工程管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2、2023、2024年度(若2022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至少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1.3信誉要求:申请人在评标时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但只有按照排名前后的顺序以排名靠前的一家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如出现并列情况通过资格审查委员会无记名投票(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26-01-01 00:00:00至2026-01-06 23:59:00……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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