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东临新区新型建材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抚州市东临新区新型建材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期,招标人为抚州市东临新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试车间生产线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编号:(请登录)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标段为抚州市东临新区新型建材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期,采购内容详见需求清单
2.3交货期:
2.3.1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须在接到招标人书面供货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需分批次的将全部设备运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完成交货。
2.3.2每批设备到货后,中标人须在7个日历天内完成该批设备相关生产线及辅助设备的安装工作。
2.3.3所有设备安装工作完成后,中标人须在3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系统的联动调试与试运转,并验收合格,具备正式投产条件。
2.3.4上述各阶段工作均须通过招标人或其委托方的阶段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总工期自供货通知发出之日起至最终验收合格止,合计不超过40个日历天。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最高招标控制:2513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财务要求:无
(3)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信用服务-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跳转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页面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其他要求:①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①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与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R:②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不同投标人,评审得分最高的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第(1)种办法确定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投标人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1)直接确定为最后报价最低者;
2)由招标人确定;
3)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非单一产品招标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型号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核心产品为:发酵功能组、碟式离心机组、冻干机(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授权)。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招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无。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6日……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