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贵溪市市政及公共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暨智慧交通项目(第二批)
3.项目预算金额:980万元、项目最高限价:9551264.12元
4.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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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预算金额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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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溪市市政及公共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暨智慧交通项目(第二批) |
980万元 |
1批 |
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要求中标人承担因工期延误给采购方造成的直接及间接损失。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中标人将合同金额的30%以上(含3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60%)注:须提供分包协议,未提供视为无效响应。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否;
5.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5.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9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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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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