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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县丰和苑建设项目泳池设备工程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2-31 收藏项目
2.项目名称:永丰县丰和苑建设项目泳池设备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工程概况:项目位于永丰县佐龙乡片区,拟建工程为地上9层,地下-1F,建筑面积约为9700平方米。拟建建筑工程平面单体形态L形,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新建1套除湿系统、水循环系统,淋浴及消毒系统等。

5.预算金额:1223003.52 元人民币

6.最高限价:1223003.52 元人民币

7.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需求

YFQX2025-19

永丰县丰和苑建设项目泳池设备工程

1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8.合同履行期限:具备安装条件后需在2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初验。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根据吉安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吉财购〔2023〕25号文件)精神,以上资格要求只需提供《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即可,可不再提供以上证明材料。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根据吉市管办字〔2024〕7号文件规定,供应商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执行价格优惠政策。本项目采购标的为货物,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5.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5.1 供应商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营业执照,标书提供以上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9日,每天8: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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