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名称: 先进数字化集成演示验证实验室建设 。
2.2 设备名称: 综合信息显示系统及环境基础改造 。
2.3 数量: 壹套 。
2.4 招标文件简要技术规格: 项目建设包括综合信息显示系统及环境基础改造。其中综合信息显示系统包括:LED显示屏(约7.3平米)、应用软件、显示屏配套、视频处理单元、音响系统、集中控制系统、演示验证配套设备。环境基础改造包括:电路改造、网络点位布线、配电柜以及墙体及设备间处理。更多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 交货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月内交付使用 。
2.6 交货地点: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用户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取得的登记或批准文件复印件。
(2)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文件提供制造商授权书,且为制造商针对该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
(3)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行政公章);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行政公章)
(4)投标单位应提供有效的GB或GJB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若投标人提供的为GJB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该证书与武器装备承制资格证为合并证书,则该复印件需提供纸质版文件1份在投标时单独密封移交招标人,请勿放入纸质版和电子版投标文件中,请勿上传到互联网)。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2022年至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需包含(1)资产负债表(2)现金流量表(3)利润表(4)会计附注或审计报告正文。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2022年至2024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等主要报表。
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会计年度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复印件,需包含(1)资产负债表(2)现金流量表(3)利润表。
3.3 业绩要求:不作要求。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时提供网站截图或信用中国信用报告,网站无法查询的需提供相应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投标人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应无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提供相应声明文件(格式自拟)。
3.5 其他要求:授权委托书中委托期限和制造商授权书中授权期限均需覆盖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7 按照本公告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2025年12月31日09时00分至2025年01月0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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