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银川陆港集散分拨物流中心(综合物流枢纽项目)纯电动卡车采购项目(三标段)
2.项目编号:(请登录)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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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餐 |
电池容量 |
租金(最高限价)元/月 |
用电超出部分(最高限价)(元/KW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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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16000KWh/月 |
5670.00 |
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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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21000KWh/月 |
6510.00 |
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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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25000KWh/月 |
7245.00 |
0.28 |
5.最高限价(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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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餐 |
电池容量 |
租金(最高限价)元/月 |
用电超出部分(最高限价)(元/KW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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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16000KWh/月 |
5670.00 |
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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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21000KWh/月 |
6510.00 |
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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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25000KWh/月 |
7245.00 |
0.28 |
注:各电池容量月租以及用电超出部分报价不得高于各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6.采购需求:租赁纯电动牵引车配套动力电池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作协议有效期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2.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
2.7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再次进行现场查询);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 31日至2026年01月0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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