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金盛路下穿通道工程(施工“评定分离”) (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湖里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湖里区发改局关于金盛路下穿通道工程可研带概算的批复 (厦湖发改投【2025】51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厦门市湖里区住房和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投融资项目 ,招标人为 厦门市湖里区住房和建设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市政大厦南侧,呈东西走向,起点与现状金盛路衔接(金盛路与金泰路交叉口),路线向东延伸,途径云顶中路(下穿),终点顺接金盛路(在建).
2.1.2 建设规模①:本项目位于厦门市湖里区市政大厦南侧,呈东西走向,起点与现状金盛路
衔接(金盛路与金泰路交叉口),沿线与现状云顶中路、佳塘路、规划路等道路相交,终于规划蔡塘路交叉口附近。其中,金泰路至云顶中路约 255.342 米,(K0+000-K0+255.342)为新建道路,云顶中路范围约 52.385 米(K0+255.342-K0+307.727)实施下穿通道及地面辅道、中分带,金盛路下穿通道工程中云顶中路以东 307.069 米(K0+307.727-K0+614.796)与原蔡塘片区市政道路工程(一期)中金盛路实施范围重叠,根据<<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
要>>([2025]116 号)文件精神,将原属于蔡塘片区市政道路工程(一期)项目中该范围的中央分隔带,雨水管及辅道工程取消,归至金盛路下穿工程与下穿通道结构一并实施。
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标准红线宽 36 米,设计速度 40Km/h,采用双向 4 车道标准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下穿通道工程(单洞净断面面积 52.79 平方米,洞净宽 9.7 米,洞净高 5.5 米)、管线综合工程(雨水、污水、给水、缆线沟、燃气等)、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市政配套设施。
主要构筑物包含:地下通道 1 座,通道总长约 538.796 米,其中 U 型槽长 378.796 米,暗埋段长
①建设规模中至少应写明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以及与《厦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办法》附
件 5《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征指标标准》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相对应的内容以及合同估算价。
160 米,新建 2.5 米 x1.6 米雨水箱涵 1 座,箱涵长度 612 米。项目建安工程费约 6532.84 万元,具体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 最高投标报价限价,招标人按以下第(2)项方式发布:
(2)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发布。招标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BIM 技术应用费在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中发布。
2.1.4 计划工期:总工期为 730 日历天,定额工期/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 工程类别①: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2.2 招标类型②:施工总承包
2.2.3 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厦门市湖里区市政大厦南侧,呈东西走向,起点与现状金盛路衔接(金盛路与金泰路交叉口),沿线与现状云顶中路、佳塘路、规划路等道路相交,终于规划蔡塘路交叉口附近。其中,金泰路至云顶中路约 255.342 米,(K0+000-K0+255.342)为新建道路,云顶中路范围约 52.385 米(K0+255.342-K0+307.727)实施下穿通道及地面辅道、中分带,金盛路下穿通道工程中云顶中路以东 307.069 米(K0+307.727-K0+614.796)与原蔡塘片区市政道路 工 程 ( 一 期 ) 中 金 盛 路 实 施 范 围 重 叠 , 根 据 << 厦 门 市 湖 里 区 人 民 政 府 专 题 会 议 纪要>>([2025]116 号)文件精神,将原属于蔡塘片区市政道路工程(一期)项目中该范围的中央分隔带,雨水管及辅道工程取消,归至金盛路下穿工程与下穿通道结构一并实施。
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标准红线宽 36 米,设计速度 40Km/h,采用双向 4 车道标准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下穿通道工程(单洞净断面面积 52.79 平方米,洞净宽 9.7 米,洞净高 5.5 米)、管线综合工程(雨水、污水、给水、缆线沟、燃气等)、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市政配套设施。
主要构筑物包含:地下通道 1 座,通道总长约 538.796 米,其中 U 型槽长 378.796 米,暗埋段长160 米,新建 2.5 米 x1.6 米雨水箱涵 1 座,箱涵长度 612 米。项目建安工程费约 6532.84 万元,具体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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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招标内容: 具体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其中,本招标项目不应用③建筑 |
信息模型(BIM)技术。
①工程类别写明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②招标类型写明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
③写明应用或不应用,财政性投融资招标项目的投资批复或国有自筹资金招标项目的投资计划中包含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方可填写“应用”。
2.2.5 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①和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②。
3.3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
验收合格的 实际造价 5000 万元(含本数)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 。③
3.4 联合体投标
3.4.1 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建筑业招商引进企业营收和业绩促进措施的通知》(厦建筑[2021]138 号)规定,本招标项目允许非本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与其在厦注册的子公司【由该企业全资或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 50%)】或在厦注册的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最终由同一集团(公司)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 50%)的企业】的其中一家,组成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
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中:
(1)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由上述在厦注册的子公司或在厦注册的关联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业绩为准。前述业绩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1 第 2 项所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3)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信用为准。前述信用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第 9.2.1 项所要求的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
①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②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③类似工程业绩的设置,按照《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中类似工程业绩设置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厦住建建筑〔2024〕10 号)、《厦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办法》附件 5《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征指标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并应满足下列规定:
1.招标文件可以设置一项企业的类似业绩(指标不超过两项)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
2.类似工程业绩的特征指标值不得超过招标工程实际指标值的三分之二,若招标工程实际指标值的三分之二低于工程特征指标标准规定的指标值,可按工程特征指标标准规定的指标值确定;
3.类似工程业绩的特征指标应当能够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或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查询得到,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的类似业绩指标要求。
结果(包括信用等级和综合得分)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1 第 4 项第 2 条所要求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4)联合体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各方之间的母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关系的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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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
①除 3.4.1 项情形以外的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所有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3.6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3.7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2-28 00:00:00 至 2026-01-19 09:00: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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