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扬电三期2×100万千瓦扩建项目第二批辅机设备(第三批次)及相关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2×1000MW级高效超超临界二次再热发电机组,同步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脱硝等环保装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6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6:全厂分散控制系统(DCS)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证明材料);
1.5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发生因其所供货设备引起的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
1.6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7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8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投标产品(DCS系统)国内应具有不少于2台套在单机容量6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上成功投运三年及以上的主机DCS完全自主可控系统业绩,且至少有1台套在单机容量1000MW等级燃煤发电机组上成功投运一年及以上的主机DCS完全自主可控系统业绩,业绩设备运行状况良好,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较大的设备质量安全问题(投标人提供承诺);
2.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其产品符合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投运时间、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验收及对应的用户证明材料等),其中合同范围必须至少包含设计、供货、组态等内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所用DCS的业绩,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招标人有权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
2.3本项目应由提供DCS硬件的公司直接投标,不接受单纯实施组态设计和服务的工程公司直接投标,不接受软硬件中间销售商直接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5年12月31日22时00分至2026年1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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