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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枣庄薛城区集供蔬菜加工及冷链配送基地项目(EPC)已经由枣庄市·薛城区备案,招标人为枣庄汇航商贸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枣庄薛城区集供蔬菜加工及冷链配送基地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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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枣庄市薛城区周营镇小巩湖村,北侧为岚菏高速西侧为京台高速东侧为店韩路。
2、工程规模:本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28489㎡,建设2座冷库、1座农产品交易市场和2座配套服务用房,总建筑面积29824㎡。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电讯、消防、卫生间、门卫、停车场等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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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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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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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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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薛城区集供蔬菜加工及冷链配送基地项目(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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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甲供材除外)、施工、调试、设备采购及安装、验收、保修及配合手续办理等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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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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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4)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专业),必须是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5)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6)施工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专业)。建造师具有有效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是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备注:本招标项目的管理机构中,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同施工负责人不可兼任。(7)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10)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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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1日14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请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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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26年01月01日至2026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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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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