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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金诚恒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购置商业用房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31 收藏项目
2、项目名称:灵宝金诚恒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购置商业用房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000.00万元;

最高限价:5000.00万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LBGZ[2025]358-ZC273

灵宝金诚恒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购置商业用房项目

5000.00万元

5000.00万元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灵宝金诚恒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购置商业用房项目,主要为在灵宝市城区购置商业用房购买不小于5000平方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5.3质量要求:合格。

5.4交付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交房。

5.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交房。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所投楼盘开发商具有房地产独立开发企业资质,且开发的楼盘证件齐全(提供楼盘《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5提供企业在本项目招投标期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标时间前截止);

3.8本企业出具的近三年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6年01月01日至2026年01月21日0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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