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独山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6年粉煤灰、炉渣、石膏处置服务。
标段一:粉煤灰数量暂估2.5万吨。
标段二:炉渣数量暂估1.5万吨,石膏数量暂估0.6万吨。
本次采购,要求标段一、标段二须同时报价,否则作否决报价处理,本标段允许兼中兼得。
二、报价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报价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报价。
3.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作为本标段项目负责人。
4.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报价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报价。
5.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报价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
6.报价人自2022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报价截止日,具有炉灰或渣或石膏经营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若合同页面无法体现金额须另附能显示金额的结算清单或发票等】。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否。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竞争性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25年12月31日09时00分至2026年01月07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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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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