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兴宁市2025年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504-441481-04-01-831583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东省兴宁市2025年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省兴宁市2025年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项目 | ||
| 标段名称 | 广东省兴宁市2025年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东省兴宁市 | ||
| 资金来源 | 财政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国家级,省级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将罗浮河、黄槐河小流域治理分为预防保护区、综合治理区、生态修复区等3个防治分区,其中小流域预防保护区118.93平方公里,综合治理区79.36平方公里,生态修复区1.33平方公里; 2.对罗浮镇境内16个片区崩岗进行综合治理;沟道治理总长13.42公里,岸坡整治总长26.06公里;封育治理面积39.37平方公里,补植补种面积423.2公顷等。 | ||
| 招标内容 | 开展广东省兴宁市2025年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监测核心目的在于通过系统、科学的监测手段,掌握工程实施前后水土流失动态变化,评估治理效果,为工程优化、生态保护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具体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 ||
| 工期(交货期) | (1)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兴宁市2025年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监测实施方案》。(2)按照《实施方案》的内容和频次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编制监测月报和年度报告,按时将季度报告上交给兴宁市水土保持事务中心、兴宁市水务局。(3)按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及提交专题报告。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84.400000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土保持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本项目最多接受3家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土保持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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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不作资格要求了。 | |||
| 其他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请登录)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12-31 18: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1-09 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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