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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2026年煤炭数量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31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2026年煤炭数量质量检测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2026年煤炭数量质量检测项目,招标人2026年预计约400万吨煤炭将通过连云港港口进行中转。为做好来煤的数量与质量验收,届时将开展到港船舶水尺鉴定,对到港煤炭或港口现货煤炭、送检煤样进行煤质检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026年煤炭数量质量检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证明材料);

1.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所承担服务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因其服务引起的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5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6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7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所需全部检测及操作能力,包括煤炭采样、制样,全水分、工业分析、全硫、发热量等常规检测项目检测,以及水尺计重检定能力。承担采样、制样及常规检测项目的检测机构,须同时具备国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证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提供水尺计重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相关资质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标准规范要求。

2.2 近2年港口煤炭数量、质量检测业绩(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业绩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检测合同、结算凭证等有效证明材料,且这些材料需清晰明确。上述材料应能证明投标人在 2024 年度、2025 年度的平均检测量不少于 200 万吨/年。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提交相关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若有)等证明材料,材料原件以供核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投标人可于2025年12月31日上午8:30时至2026年1月6日下午5:00时期间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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