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合肥分行对蚌埠龙湖支行进行装修。现需要配置采购安装相关家具。本次采购实施服务的详细工作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为所投家具品牌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注:同一家具品牌只允许一家单位投标。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货物品牌的制造商或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拟)。制造商或生产厂商参加投标的,不得再授权经销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2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至少1个合同金额人民币20万元及以上的办公家具供货业绩。
注:提供业绩对应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未体现上述关键信息的可提供发票或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处于被标记为失信惩戒对象状态(以信用中国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处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处于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信息为准)
(2)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较大数额(指200万元及以上)罚款等行政(含环保)处罚(投标文件中承诺即可)
(3)未处于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禁用或退出名单状态(以投标人收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注:中信银行财务会计部集中采购中心定期通过采购门户网站公告全行退出、禁用的供应商名单,每月定期向行业协会共享全行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包括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良行为分类、不良行为情形(供应商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违约失信、行贿受贿等)惩处措施、影响范围、影响层次、惩处时间等。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承诺即可);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承诺即可);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承诺即可);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文件中承诺即可)。
5.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投标人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的;
(3)同一投标人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对另一投标人的持股比例合计超过20%的;
(4)投标人的直接持股超过20%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5)不同投标人(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指国有资本持股比例超过50%的)公司)被同一第三方公司(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比例合计数值均超过20%的。
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方式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8日,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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