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江苏连云港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安全监测项目,项目已获批准实施,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江苏国信连云港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概况:
江苏连云港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江苏省东北部连云港市境内,距连云港市主城区直线距离约19km,距省会南京市直线距离295km,对外交通便利;距连云港500kV变电站10km,接入系统方便;紧邻田湾核电站,地理位置优越。电站为一等大(1) 型工程,枢纽建筑物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发电厂房和地面开关站等部分组成,上、下水库挡水建筑物及泄水建筑物、输水系统建筑物、地下厂房及开关站等永久性主要水工建筑物按1级建筑物设计,排水廊道等次要建筑物按3级建筑物设计,其他临时建筑物为4级;永久性主要建筑物的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永久性次要建筑物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电站总装机容量1200MW(4×300MW),为日调节纯抽水蓄能电站,装机满发利用小时数5h,设计年发电量14.77亿kWh,年抽水耗电量19.69亿kWh,设计年发电利用小时数1138h。电站额定水头425.00m,上、下水库进/出水口水平距离2260.00m,距高比5.33。
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江苏连云港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安全监测,包括(但不限于):
(1)安全监测服务: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及开关站等部位的变形、渗流渗压、应力应变、环境量、强震、水文泥沙等监测服务、监测自动化系统建设,施工期的观测以及资料整理分析,巡视检查等工作;
(2)测量技术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竣工地形测量、分项工程量复核、测量资料整理、分析、汇编等。2) 其他测量技术服务:①根据发包人需求,对工程施工工程量(包括但不限于:已完成的土石方量、各类岩石方量、喷砼和砼浇筑等)开展及时的测量与复核工作;②根据工程需要,完成发包人安排的本工程现场施工区内的零星测绘任务。
具体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技术规范及技术条款。
3. 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应满足电站各部位土建工程进度,服务期限计划从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交全部归档资料之日,预计时间为2026年7月1日-2032年12月31日。发包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服务期限进行调整,具体起始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进场通知为准,承包人需无偿完成上述期限内的相关配合工作。实际监测和测量项目及时间可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
工程项目计划2031年3月底首台机组发电,2031年12月全部机组发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 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证明材料)。
1.5 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行政处罚决定或法律文书出具时间为准),投标人不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未发生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
1.6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7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8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 特定资质条件
2.1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2.2 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2项总装机容量不小于1000MW的水电工程(含抽水蓄能)安全监测项目业绩,且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业绩证明文件需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封面、工作范围、合同签字页等,原件备查。
2.3 拟派项目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2项总装机规模不小于1000MW的水电工程(含抽水蓄能)安全监测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2项总装机规模不小于1000MW的水电工程(含抽水蓄能)安全监测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业绩;
安全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证书、履历证明、任职文件(如有)、业主证明(如有)等复印件,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1年(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2.4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并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材料的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投标人可于2025年12月31日上午8时30分至2026年1月8日下午5时00分期间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9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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