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市南方航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冻品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0761。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为深圳市南方航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冻品类食材配送服务,现通过招标采购方式,选取1家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及配送服务。项目预算为827万元/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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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总价限价 (单位: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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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冻品 |
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冻品需求清单” |
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冻品需求清单” |
827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本项目采用折扣报价,有效报价范围:折扣≤100%,要求折扣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2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投标人只能报唯一的折扣,不得有选择性的报不同折扣,且折扣超出有效范围的将视为无效报价。折扣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即根据投标报价折扣计算报价。例如,折扣填97.5%时,即对应采购内容的含税结算单价等于其含税单价限价*97.5%。
4、中标后的项目合同清单价格不得擅自更改。中标人须按招标人的订货量供货,保证货物质量并按时送货。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人工、包装、保险、运输、装卸、税费等服务期内所有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如中标人在成交或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性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招标人应充分考虑在采购周期内由于市场波动而引致的风险。
5、招标人在合同期内如因业务调整,需调整或终止部分交货地点的冻品采购,将提前一个月告知中标人,中标人须充分考虑到此类经营风险,同时不能追究招标人违约责任。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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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交货单位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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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山员工餐厅 |
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南航公司飞行大厦 |
(1)招标人根据自身经营需求,提前1日将订单以邮件、企业微信、钉钉、金蝶等方式提供给中标人,订单内容应清楚说明种类、数量、质量、时间、送货地点及特殊要求等,中标人须在1小时内进行回复确认,双方核对无误后,中标人严格按照订单要求配送货物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2)由于招标人食堂保障航空服务,中标人除法定节假日外须全天24小时内随时供货。如招标人有临时突发、紧急供货需求,中标人须随订随送,在收到订单后3个小时内响应并完成供货配送。 (3)无论招标人每次订单配送量无论多少、距离远近,中标人均须按要求按时为招标人供货配送。 (4)如遇节假日、大型活动等情况,中标人均须按要求按时为招标人供货配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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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机场福航楼餐厅 |
深圳市宝安区航站四路2035号南航基地福航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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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机场启航楼餐厅 |
深圳市宝安区航站四路2035号南航基地启航楼 |
注:供应商负责卸货工作,采购人将对不符合收货要求的产品作退货处理。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1.9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分公司参加,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购标、递标、开标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注意: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9供应商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2025年1月1至招标公告发布日(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完整验证截图)
2.10投标人须至少具备1份近1年(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签订的冻品类食材配送同类项目的合同业绩。【注意: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含合同首页、采购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期内实际开具的任一结算发票及对应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的完整检验截图;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类似项目业绩,须补充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2.11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冷库场地和冷藏车辆。【注意:提供以下证明:①提供冷库的产权证明或提供专用冷库场地租赁合同以及租赁期内开具的发票或收据或转账凭证 1份;②提供专用冷库场地现场实拍照片;③投标人自有车辆的:提供有效期内的《机动车行驶证》扫描件(车辆所有人须为“投标人”)、车辆图片(图片为车辆整体图片并体现车牌号码);如为租赁车辆,须提供与车辆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扫描件及租赁期内开具的发票或收据或转账凭证1份、行驶证扫描件(车辆所有人须为“租赁供应商”)、车辆照片(若为固定车辆需显示车牌号;若车辆不固定无需提供车辆照片,需出具一份为本项目提供冷藏车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7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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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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