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9日9:30
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采购条件
湖南省城步至龙胜(湘桂界)高速公路项目消防车设备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主体:本采购项目由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组织,采购需求人湖南省城龙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龙公司)共同参与。
2.2项目概况:湖南省城步至龙胜(湘桂界)高速公路总里程51.79公里,共有桥梁57座,总长度21.662公里;隧道8座,总长度22.212公里,桥隧比高达57.3%,其中南山2号隧道为4315米的特长隧道。路线高差起伏大,地形复杂。为做好城龙高速公路开通运营后的消防救援保障工作,现拟采购消防车2台。
2.3 采购范围:本次采购范围为集团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城龙公司等所需的消防车设备。标段划分及设备采购内容详见下表:
|
标段 |
设备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 |
单位 |
预估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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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消防车 |
8t,泡沫/水罐两用消防车,含随车配套设备、配件 |
台 |
2 |
注:本次采购数量仅为暂估数量,最终以采购需求人实际下单数量为准。供应商须认识到合同期内采购人还存在因增加或减少承接项目导致采购数量变化可能性。采购设备内容及技术性能指标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4 采购周期:自成交通知书签发之日起1年。
2.5 交货期:采购需求人下达采购订单后90天内交货。
2.6交货地点:湖南省内采购需求人指定工程地点,所有设备需送达需求人指定的卸货地点,响应人应充分考虑分批次送货、运输路况、卸货条件和运输成本,无论需求数量多少,不另计运费。
2.7 采购执行合同:供应商成交后,与采购需求人签订具体采购执行合同,具体采购执行合同签订的双方共同作为合同主体承担合同法律责任与风险。
2.8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将按照《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管理办法》对供应商进行合同履约信用评价;对严重失信行为的,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有权将供应商信用评价评定等级直接降为 D 级。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具体资质、财务、业绩、信誉、其他最低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 与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4采购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响应。
3.5采购人不接受被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评定等级评为 D 级的供应商响应。
3.6采购人不接受近三年内与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存在诉讼或仲裁的供应商响应(已友好协商和解的不在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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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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