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编号:FA2
三、项目概述:采购全省邮政车辆用燃油,合同期限2年,预算金额3294.47万元,其中汽油714.05万元,柴油2580.42万元。
四、招标内容:拟采购全省邮政车辆用燃油,以实际使用数量为准进行结算,费用由各使用单位承担。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采购预估价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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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品目) |
数量(升) |
预算/估算单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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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5#汽油邮政 |
860392 |
693.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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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5#汽油速递 |
25534 |
2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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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柴油邮政 |
3407740 |
227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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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柴油速递 |
460960 |
307.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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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估算总金额(万元) |
4754626 |
3294.47 |
注:以上预估价按今年1-11月本省油价均价测算,投标报价以优惠价格为准,三种型号燃油在当前执行价格基础上每升最低优惠0.5元,投标人报价如低于最低优惠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有关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运营商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其分支机构可参与投标,即其分支机构可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注:同一家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授权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为分支机构投标,须提供总公司及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总公司授权分支机构以分支机构自身名义参与投标、签署合同、履行合同义务等的授权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供应商自营加油站必须覆盖海南省各市县(不包括三沙市)(提供加油站点明细及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下属加油站应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及任意5个市县各一个加油站点批准证书、许可证复印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8.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01月0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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