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JZ
项目名称:贵港市覃塘区新材料科技园创业大道延长线检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价:人民币陆拾贰万玖仟贰佰柒拾叁元柒角伍分(¥629273.75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伍拾玖万柒仟捌佰壹拾元整(¥597810.00元)
采购需求:贵港市覃塘区新材料科技园创业大道延长线检测服务一项,采购范围: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市政道路工程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专项检测等本项目建设及项目竣工验收所需的全部检测内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建设规模:道路全长2032.78米,实施长度1980.09m,标准段红线宽40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及电讯管沟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含道路红线外规划退让绿带)等。
项目总投资:104878958.37元
检测服务期:730日历天。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专业从事本次采购服务内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本次采购要求磋商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具备省级及以上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本次采购要求资质证书具有: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工程材料、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材料及构配件、道路工程等专项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政府主管机构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采购范围的要求。
4、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磋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未完成网上报名的磋商人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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