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
2.2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 服务周期:
2.3.1本委外项目的服务期限为1年零4个月,时间暂定为2026年03月01日~2027年06月30日,进场准备时间由委外维保单位自行考虑,不计算在服务期限内。
2.3.2维保服务期间,采购人每季度对委外单位进行一次项目管理季度评价,倘若季度考核连续3个季度60分以下,采购人有权书面通知委外单位解除合同;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人正式书面通知为准,本项目服务费用据实结算,不足一个月的按天进行折算。
2.4 采购范围:
2.4.1 南昌轨道交通1号线招标范围
南昌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委外维修保养项目工程所属范围为标段内24个车站及正线区间隧道、1个瑶湖定修段和1座蛟桥停车场、1个中间风井、2个主变(孔目湖主所、彭家桥主所)及1个控制中心。
2.4.2 南昌轨道交通2号线招标范围
南昌轨道交通南昌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及南延线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委外维修保养项目工程所属范围为标段内28个车站及正线区间隧道、生米南基地(含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运营大楼)、2座主变电所、中间风井。
2.4.3南昌轨道交通4号线招标范围
南昌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委外保养项目工程所属范围为标段内的全部29个车站及区间、高新停车场、望城车辆段、中间风井、主变电所及控制中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满足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应急[2019]88号)对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从业条件要求。
3.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以完工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已完成的国内公共建筑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维保项目业绩。
3.4项目负责人要求:持有注册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以完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已完成的国内公共建筑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维保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职务。
3.5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注:公共建筑工程定义:限于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汽车站、冷藏库等)以及其他(派出所、仓库、拘留所)等。
4. 文件获取方法
4.1 时间:2025年12月 31日至2026年1月 8日(北京时间)
4.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月27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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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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