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本部复印件及监控工作站采购。
1.2采购人: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经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部复印件及监控工作站采购。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序号
使用单位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化工集团办公室
彩色数码复合复印机
1
台
1
2
股份数字化管理部
复印机
1
台
1
3
股份通风部
监控工作站
2
套
2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2.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供货。
2.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最新标准。
3.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2023年1月1日后)同类型产品合格销售业绩(制造商或代理商均可)。
(3)信誉要求:信用记录良好,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12月31日18时00分至2026年1月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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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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