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象山港大桥健康监测系统运维及数据质量提升服务
1.2 最高限价:5892100.00元。
1.3 招标范围:象山港大桥健康监测系统维护及数据提质升级项目的监测,内容主要包括象山港大桥健康监测系统改造升级、后期运维与检修、科研试点及监测数据分析,具体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
1.4 服务期限:(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完成系统建设;(2)系统建设完成后进入半年试运行期;(3)试运行期结束后组织交工验收;(4)后期运维与检修、科研试点及监测数据分析时间要求具体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
1.5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规范、规定要求标准。
1.6 中标家数:1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本身或内设检测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或公路工程甲级)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2.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3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2.4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
2.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3.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6年1月4日9:00至2026年1月9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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