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BNQ25C******** 项目名称:巴南区行政中心集中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642,********元 最高限价:19,642,********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对巴南区行政中心集中办公区及周边公共区域(含所有区机关事务中心管辖区域)专业化的物业管理和服务进行采购,总建筑面积********万余平方米。按要求配备一定数量的保安、保洁、会务、工程等岗位人员,做好设施设备管理和日常维修维护等工作,服务期3年。 19,642,********元 1 项 ###市巴南###街道龙海大道6号,详细情况如下:区行政中心1-5号楼、区纪委监委小楼,建筑面积共********万平方米。其中1号楼建筑层数共27层,地上25层,地下停车库2层,停车位288个;2、3、4、5号楼分别为7层、3层、6层、3层,另有露天停车场1个,停车位31个。区纪委监委小楼,建筑面积约1700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路周边泊车位20个。区行政中心接待用房:位于巴南区武装部6楼,面积约600平方米。沙办室老年活动中心:位于巴南区###街,面积约300平方米。区行政中心集中办公区周边公共区域(含所有区机关事务中心管辖区域)。 最高限价总计:19,642,********元 合同履行期限:3年,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70%。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投标人若为大型企业的,须将合同总份额的40%及以上分包给中小微企业,其中将合同总份额的28%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接受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3.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须将合同总份额的28%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其自身以及接受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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