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51,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2025年二期业务用房改造项目(急诊二期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951,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医疗卫生用房施工 | 2025年二期业务用房改造项目(急诊二期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951,000.00 | -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设计工期为30天,施工周期为12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响应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响应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年二期业务用房改造项目(急诊二期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工程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施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供应商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 供应商不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必须与中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联合体中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80%或以上,组成联合体的中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上述比例全部工程的施工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联合体上述比例的施工单位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联合体上述比例的施工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供应商属于中小微企业的,是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不作强制要求。【依据全部工程的施工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施工单位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施工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则只能与中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全部工程的施工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联合体各方的施工单位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联合体各方的施工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年二期业务用房改造项目(急诊二期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均须按“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照扫描件以及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的《响应承诺函》;并提供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小组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响应承诺函》。4.项目特殊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提供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2)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资质(或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3)供应商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4)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5)供应商拟派出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6)供应商需承诺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31日 至 2026年01月1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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